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落实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下达的2019年全市补充耕地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具体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年度任务。补充耕地是各县(市、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事关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大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及时将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含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对补充耕地中的水田面积超额完成的,可用于冲抵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任务。
二、科学实施补充耕地。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充分统筹利用各类资金,通过科学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生态修复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实施土地整治、生态修复要因地制宜,大力推进区域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对一定区域内田、水、路、林、村等统筹规划、科学设计,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在实现良好的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的同时,增加优质耕地面积,提升原有耕地质量鼓励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实施土地平整,将拟建设区域周边零星非耕地地块纳入建设范围,对区域内具备条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设施提质改造为水田,并实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增加新增耕地、水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等别。拟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新增和改造耕地,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核实认定,确保补充耕地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确保补充耕地质量。要严格按照补充耕地项目质量要求,排灌设施、道路林网、地块平整、生态防护等必须严格执行规定标准;新增和改造耕地要尽量利用建设占用耕地剥离的耕作层表土,改善耕地土壤条件。要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项目建成后及时与项目所在地乡(镇)或村集体签订项目移交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确保新增耕地稳定耕作。
四、严格任务考核奖惩。各县(市、区)政府要对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总责,对未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地区将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在整改到位前,除省及省以上重点项目外,省上将暂停受理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申请。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超额部分可结转用于下一年度考核,并在下一年度相关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超额完成补充水田任务的,超额部分可用于冲抵旱改水田提质改造任务。违法建设占用耕地的,追加相关地区下一年度补充耕地任务。
附件:2019年补充耕地任务表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