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南平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安全有序的成品油市场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持续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用三年时间,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尤其是“黑油站、黑油品、黑油罐、黑油车”等四类问题,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努力消除安全隐患,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减少国家税赋流失,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重点任务
以全市的高速出入口、公路沿线、停车场、码头、建设工地等为主要检查区域,重点整治以下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行为;
2、成品油配送企业、企业内部加油站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非法销售(贩运)不合格油品、无合法、齐全手续油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车用汽(柴)油及加油站短斤少两等行为;
4、非法营运、改(加)装成品油运输车辆行为;
5、成品油零售企业擅自更改对外名称或未经批准挂靠省内外企业名义经营行为;
6、成品油市场监管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职责分工
1、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全市成品油市场整治行动,组织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测和加油机强制检定工作,查处销售(贩运)不合格、不合标、无合法来源油品及成品油市场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计量违法、消费侵权等违法行为。
2、商务部门:负责成品油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管,检查加油站(点)建设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对成品油流通企业特别是成品油配送企业实行日常监管及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依规申报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3、公安部门:配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检查,负责查处妨碍公务的违法行为;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查处无证成品油运输车辆、擅自改装车辆营运成品油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为;查处成品油运输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无从业资格证的违法违规行为。
5、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汽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汽油)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6、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加(储)油站(点)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并依据规划职能提出意见;查处加(储)油站(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不含已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局行使职权的区域)。
7、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检查加(储)油站(点)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查处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8、住建部门:负责督促加(储)油站(点)建设单位,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9、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加(储)油站(点)在规划区范围内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10、税务部门:负责对成品油经营单位偷税行为进行查处。
11、消防救援部门: 负责查处属易燃易爆的成品油储存企业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竣工验收擅自施工和投入使用的行为。
12、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负责查处成品油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依部门举报,依法对高速公路上涉嫌非法贩运油品的运输车辆予以查扣,并依法移交有关行政部门处理。
13、南平海关缉私部门:负责重点打击成品油走私源头和走私团伙,监控、打击海上走私货物、物品上岸和通过内水、道路向内路蔓延的通道,强化协作配合,实现情报共享。
14、省高速集团南平管理分公司:配合做好专项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15、中石化、中石油南平分公司:负责系统内违规经营行为自查自纠,配合做好专项行动的后勤保障。
此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职责要求,依法密切配合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
四、行动步骤
专项行动自2019年开始至2021年底为止,分为三个阶段:
(一)整治年(2019年)。各县(市、区)及时组织力量开展成品油市场联合整治,结合行业治乱,重点对辖区非法设置油品储(营)网点、私设油罐、非法购销问题油品、非法配送油品车辆、非法改(加)装运输油品车辆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涉案查办力度,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二)巩固年(2020年)。各县(市、区)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重点对存在“四类问题”的市场主体进行逐一复查,强化整改落实,结合日常监管和规范工作,努力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同时,市成品油整治领导小组适时对各县(市、区)整治工作加强督查落实,避免问题回潮。
(三)提升年(2021年)。确保全市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基本达到总体目标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总结三年行动成效及经验做法,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疑难重点问题,完善落实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成品油市场监管效能和综合管理水平。行动结束后,市成品油整治领导小组对各地落实三年行动情况进行核查验收,予以总结通报。
五、行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南平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税务局、南平海关缉私分局、消防支队、南平高速交警支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随工作变动而相应调整。同时,各县(市、区)应参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尽快细化制定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三年具体行动方案;要重点针对“四类问题”症结,强化属地监管执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避免问题反弹。同时,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为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二)密切协作联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级成员单位要落实分工责任,加强协作联动,强化联合执法。要认真按照《关于加强查处违法运输成品油车辆部门联动的通知》(南油整办〔2017〕5号)要求,加大对违法改装(拼装、组装)油品运输车辆的联合打击力度。要加强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行政案件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诉,不得以罚代刑。
(三)严肃督查问责。要按照《关于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期间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南油整办〔2016〕1号)要求,对整治中存在问题实行督查督办制和信息通报制,必要时列入各级政府专项督查,挂牌督办。对督查发现的失职渎职、官商勾结、执法犯法等有关“黑恶乱”线索,应视涉案性质交由效能、政法、纪委监委等机关严肃追责;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大舆论宣传。注重信息宣传和新闻舆论监督作用,重点宣传报道成品油“端窝打点”典例和曝光严重违法企业,震慑不法经营者,扩大行动影响力。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按照《关于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期间设立成品油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通知》(南油整办〔2016〕2号)要求,持续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大社会共治合力。
每年12月20日前,各县(市、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本年度行动情况总结报送市成品油整治办公室。
附件:南平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南平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黄苏福 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张长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良应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 组 长:张建明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官少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
高孔义 市商务局副局长(调研员)
潘炳发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虎忠 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朱志伟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 铭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广钦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范洪流 市城市管理局副调研员
林庆国 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副处长级)
彭焜培 南平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尹健中 南平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许诚志 南平海关缉私分局副局长
成 员:蔡国荣 市市场监管局
林 玲市公安局政勤大队
陈建明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许锦雄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陈 璟 市商务局
张 薇市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支队
张崇兴 市应急管理局
胡桂芬 市自然资源局
郭 棋市生态环境局(市环境应急中心)
张 霖市住建局
林军辉 市城市管理局(市治违办)
甘乾青 市税务局稽查局
张 军南平高速公路交警支队
徐少宏 南平市消防救援支队
许 峰南平海关缉私分局
黄 晟 省高速集团南平管理分公司
陈 灵中石化南平分公司
姜 威中石油南平销售分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建明副局长兼任。联络人:蔡国荣,联系电话:8863300,电子邮箱:npgsscgfk@163.com。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