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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促进转型升级 三年行动(2019—2021年)若干条措施的通知

2019/11/24 6.9k 阅读 202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9〕4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闽政办〔2019〕46号)以及全国、全省、全市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稳定我市生猪生产,保障市场有效供给,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落实要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生态先行、科学发展”的原则,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当前恢复生产保供给,着眼长远转变方式促转型,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政策扶持,加强科技支撑,推动构建生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布局合理、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发展新格局,更好满足居民猪肉消费需求,促进全市生猪产业绿色高质量健康发展。到2019年底,全市生猪实现存栏89万头,全年生猪出栏159万头,生猪养殖规模化率达到97%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8%以上;2020年及2021年生猪存栏105万头,年生猪出栏189万头,实现生猪自给的同时,多为全省、全国生猪供给做贡献。各县(市、区)(2019—2021年)生猪生产最低目标任务详见附表。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生猪产业规划。按照“总量控制、自求平衡”原则发展生猪生产,进一步优化生猪产业布局,各县(市、区)要加强统筹县域内养殖指标,鼓励和引导减栏或空栏的规模养猪场于2019年年底前增养补栏。鼓励补充优质后备母猪,提升现有生猪产能,稳定养殖规模,尤其是特大型生猪规模养殖场。要加快推进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一春、华天)和地方品种(闽北花猪、武夷黑猪)原种场备份场项目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负责〕

(二)优化畜牧产业结构。要大力支持发展生长周期短、替代性强的家禽产业,促进牛羊兔草食动物发展,增加猪肉替代品禽肉、牛羊肉及水产品的市场供应能力。特别要加快浦城、政和圣农肉鸡的发展,以及建阳恒亮蛋鸡、邵武顺鑫肉牛、邵武康大兔业、顺昌干山山里红肉羊等一批特色畜禽龙头企业的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三)加强猪肉市场供应。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市场价格信息。加强对猪肉等重点商品价格走势预期分析,发挥正面舆论导向作用,科学合理引导和稳定公众的市场消费预期。各县(市、区)要多渠道组织生猪及其产品货源,增强商业储备,保障猪肉市场日常供应,全市确保完成省上下达的冻猪肉储备任务。武夷山市、光泽县、建阳区要注意供给平衡,要与邻近生猪净调出地沟通衔接,建立稳定的猪肉产销合作关系,保障市场供应。当市场突发异常情况,启动省控生猪基地应急调控方案,确保我市生猪市场供给稳定、持续,不断档、不脱销。要适时启动平价商店,特别在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以猪肉为重点,对粮油、蛋、蔬菜等多个品种实行政府补贴价销售,稳定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减轻居民“菜篮子”负担。发改、民政、财政、人社、退役军人等部门要落实好困难及特殊群体猪肉价格补贴工作,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发改委、商务局、民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局、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四)支持标准化规模化发展。严格实施“五化”(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标准,通过按标建设、生产,加快实现畜禽标准化规模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支持有条件的规模养猪场开展标准化改造,允许现保留但存在生物安全隐患的养猪场,在可养区内自主易地搬迁新建生态养猪场。对保留有饲养空间的养猪场,在坚持总量控制和养殖废弃物全量资源化利用的原则下,允许其重新科学核定养殖规模,依法办理环评手续。对2019年、2020年符合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扶持的生猪产业发展项目,各地和相关部门要积极上报,力争得到国家财政资金的扶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等负责〕

(五)坚持不懈抓实非洲猪瘟防控。围绕“人、车、猪、肉、料”重点环节,构建闭环防控工作链条,加强种猪场、大型规模场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加强对猪场常规免疫程序的技术指导。对已完成生物安全改造提升的生猪养殖场,要切实落实生物安全措施,防止制度流于形式、设施形同虚设。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洗消中心”要严格按程序对运猪车辆进行洗消。强化餐厨剩余物监管,严防餐厨剩余物流入养殖环节。加强运输环节监管,按照省上要求,实施入闽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管理制度,全市15个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严格跨省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的查验,强化执法检查,严防无检疫、病害的生猪及其产品流入我市。对跨省、区调运生猪及产品实行“点对点、批批检”,严格实行准调证明管理制度,严格检查出证条件、检查是否消毒、生猪运输车辆是否实行备案管理。严格生猪产品的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建立生猪及其产品调运联查联动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严禁散养户反弹复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经营未经检疫检验肉品及病死猪等违法行为。要加快推进建阳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停产整改后恢复生产的进度。要抓好入境猪肉及制品的管控,严厉打击走私入境。各县(市、区)县级兽医实验室必须具备PCR实验室能力,成为非洲猪瘟检测授权实验室;武夷山市、建阳区要加快PCR实验室建设进度,确保今年内成为非洲猪瘟检测授权实验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等负责〕

(六)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工作,将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延平区、建瓯市、邵武市、顺昌县、光泽县、浦城县、政和县要按时完成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武夷山市、松溪县、建阳区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度和项目申报,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财政局等负责〕

(七)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各县(市、区)要以猪肉销售区域全覆盖和冷链流通、冷鲜上市为目标,积极推进猪肉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要加快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严格落实“两项制度”,配备预冷场所和冷库。支持批发市场建设低温物流专区,配建冷藏设施、冷链运输、信息管理系统,支持现有猪肉冷库改造提升,支持第三方猪肉零售企业建设低温仓储配送中心,确保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范围内所有乡镇猪肉配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等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第一责任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严格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工作机制、出台具体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在养殖用地、资金投入、融资服务、基层动物防疫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优先安排、优先保障,尽快将生猪生产恢复到正常水平,切实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各地要组织开展辖区内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由当地人民政府报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备核,各地在禁养区划定方案调整后,不得在禁养区发展规模养殖及散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二)落实和完善发展用地政策。各地要鼓励生猪养殖企业利用荒山、荒地作为养殖用地建设生猪养殖场所,涉及改变林地用途的,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简化生猪养殖用地用林审批手续,生猪养殖设施用地由养猪场(户)与乡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商并签订用地协议,按规定备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负责〕

(三)给予贷款贴息。财政部门要尽快落实原有对达标排放的种猪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流动资金贷款,由省级财政给予2%贴息支持,贴息时间从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并将建设资金纳入贴息范围;对达标排放的年出栏2000头至5000头的规模养猪场,由省级财政对流动资金贷款给予2%贴息补助,贴息时间从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金融、财政部门对接,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落实好扶持政策。各地财政部门要在省上补助资金到位后,农业农村局提出资金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四)加强资金补助。各地要对已建设的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进行逐一摸底核实汇总,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等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财政给予每个补助20万元;其他县(市、区),省级财政给予每个补助10万元。对全市10个生猪屠宰厂建设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并配齐检测设备的生猪屠宰厂(场、点),进行逐一核实;各地财政部门要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对符合要求的生猪屠宰厂(场、点)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申请适当补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五)加大保险扶持。各地保险和农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好中央和我省确定的生猪稳产保供各项支持政策,逐步放开政策性生猪保险业务,要进一步做好新政策宣传,将能繁母猪保险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险保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尽快推动新标准下的承保工作落地,有序组织推动辖内生猪保险的续保、新保等工作,并按养殖户自愿原则和实际存栏量予以足额财政配套保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银保监分局、金融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六)健全贷款服务。各地银行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要将规模养猪场生产性贷款纳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范围,简化程序、降低门槛,为符合环保条件的养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对符合授信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种猪场、生猪养殖场和屠宰加工企业,要做好相关金融服务,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完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建立健全生猪产业贷款尽职免责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各方政策联动,从融资担保、开展政策性保险等方面充分拓宽风险抵补渠道,积极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切实建立健全生猪产业风险缓释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分局、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七)强化兽医体系津贴保障。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动物疫控工作人员力量。建阳、顺昌、松溪等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增加动物疫控中心工作人员。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的动物防控工作需要,在2020年招聘计划中积极申报具体专业岗位需求。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人社局了解各县(市、区)兽医工作人员兽医卫生津贴发放情况,对未按规定发放的建瓯市、顺昌县、浦城县等县(市),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发放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人社局、财政局等负责〕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9—2021年南平市各县(市、区)生猪生产最低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头

县(市、区)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年未存栏数

年出栏数

年未存栏数

年出栏数

年未存栏数

年出栏数

延平区

39.13

66.67

43.94

79.2

43.94

79.2

建阳区

3.6

7.6

4.4

7.9

6.24

10.2

邵武市

8.0

15

8.0

15

8.0

15

武夷山市

4

7.2

4

7.2

4

7.2

建瓯市

12.0

20.6

15.8

27

15.8

27

顺昌县

10.0

14.5

10.0

18

10.0

18

浦城县

8.0

14.4

10.0

18

10.0

18

光泽县

2.6

3.2

3

5

3

5

松溪县

3.5

6.3

3.5

6.3

3.5

6.3

政和县

3.5

6.3

3.5

6.3

3.5

6.3

合计

94.33

161.77

106.14

189.9

107.98

192.2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8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