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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 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

2020/03/02 9.6k 阅读 528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20年各地补充耕地任务(详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年度任务。补充耕地是各县(市、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事关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大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及时将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含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二、科学实施补充耕地。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充分统筹利用各类资金,通过科学实施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实补充耕地任务。2020年全市补充耕地任务3300亩中,1400亩由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实施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等项目落实,1900亩由农业农村部门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落实。

实施土地整治、生态修复项目要因地制宜,大力推进区域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对一定区域内田、水、路、林、村等统筹规划、科学设计,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在实现良好的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的同时,增加优质耕地面积,提升原有耕地质量。鼓励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土地平整实施,将拟建设区域周边零星非耕地地块纳入建设范围,对区域内具备条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设施提质改造为水田,并实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增加新增耕地、水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等别。拟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新增和改造耕地,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核实认定,确保补充耕地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确保补充耕地质量。要严格补充耕地项目质量要求,排灌设施、道路林网、地块平整、生态防护等必须严格执行规定标准;新增和改造耕地要尽量利用建设占用耕地剥离的耕作层表土,改善耕地土壤条件。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项目建成后及时与项目所在地乡镇或村集体签订项目移交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确保新增耕地稳定耕作。

四、严格任务考核奖惩。各县(市、区)政府要对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总责,对未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地区,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在整改到位前,除省及省以上重点项目外,省上将暂停受理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申请。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超额部分可结转用于下一年度考核,并在下一年度相关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超额完成补充水田任务的,超额部分可用于冲抵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任务。违法建设占用耕地的,追加相关地区下一年度补充耕地任务。

附件:南平市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表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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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