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南平市新一轮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新一轮高速公路
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是展示我市形象、体现城乡建设管理水平的重要窗口。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改善高速公路沿线人居环境,迎接即将召开的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特制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路地结合、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村民主体、标本兼治”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开展新一轮高速公路沿线房屋整治、绿化美化、卫生治理等重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依法依规开展全市境内高速公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把高速沿线及进出口打造成为富美新南平靓丽的风景线和生态文明重要展示窗口,展现地域文化特色,优化群众生活环境,建设宜居城市。
——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清除乱堆垃圾和偷倒建筑垃圾杂物,治理企业、工地污水直排偷排,做到干净清洁。
——拆除房前屋后屋顶、建筑工地、田间地头乱搭乱建、违规设置和破损严重的广告设施,整治装饰房屋屋顶及外立面杆线,清理房前屋后乱堆乱放,做到整齐有序。
——消理修复“青山挂白”和黄土裸露山体,做好沿线两侧绿化、房前屋后植树、村庄片林建设、一重山林相改造,鼓励多种植阔叶树、乡土树、花化树、彩叶树,打造有地域特色的高速沿线景观绿化带,实现绿化美化。
——治理畜禽渔业无序养殖。清理拆除田园、山场、养殖场乱围乱搭乱建乱堆及废弃工棚等,沿线可视田园山场引导村民多种植瓜果花卉,实现既增收又美化。
——充分治理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村庄和建筑物、农田林网、路网、河湖水系等,基本实现到“六无四有”,即无垃圾渣土、无乱搭建、无乱堆放、无破弃建筑、无“青山挂白”与黄土裸露、无破旧广告,有绿色廊道、有山青水绿、有田园风光、有风貌建筑,打造安全有序、整洁美观、房屋与山水林田湖草协调、富有地域特色的景观通道。
二、时间安排
2020年3月—2021年春节前,其中:
1、2020年3月开始,结合全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开展我市高速公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在今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高速沿线可视范围内垃圾清除、污水治理、乱搭乱建和违规设置广告设施拆除、杆线整治、违章建筑和破弃建筑物及高速公路施工时侵占河道的施工围堰、平台等设施的拆除,使高速沿线环境卫生和景观面貌明显改善,迎接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的顺利召开。
2、6月底前基本消除高速公路沿线“青山挂白”和山体裸露,做好沿线绿化种植和绿廊、花廊等景观绿化带建设。
3、10月底前基本完成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房屋屋顶及外立面整治装饰,完成田园、山场畜禽渔业养殖场的治理及瓜果花卉业种植。
4、2021年春节前完成补缺补漏,各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提升,并进行工作评估。
三、重点任务
(一)垃圾污水治理
全面整治清除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屋顶垃圾、水面漂浮物、废弃杂物及卫生死角,治理沿线企业、工地污水直排偷排。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负责强化高速公路红线内、进出口、收费站点、员工生活区的卫生整治和日常保洁,及时清理枯死绿植并修复绿化,全面清除卫生死角,保持干净清洁。交通运输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国省道、县乡公路沿线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提升工作,保持沿线环境卫生、整洁、美化。县乡村三级要加强乡村道路沿线卫生环境综合治理,同时以高速公路沿线村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加快排查并消除村庄及沿线黑臭水体;加强沿线可视范围内畜禽渔业养殖场环境卫生治理,对符合养殖规划等要求的畜禽养殖场和渔业养殖场,要进一步强化环境卫生整治,打造环境优美、卫生整洁的畜禽和渔业养殖场;对冬春季临时养殖场要绿化遮挡或围栏遮挡,临搭杂物间要建在看不见的山边地脚;督促高速公路沿线建筑工地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推行工地扬尘治理智能化在线监控方式,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实现“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无尘化”。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共建办、河长办、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武夷集团、省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南平管理分公司
(二)房屋及建筑物整治
1、拆除乱搭乱建。依法拆除高速公路沿线的“两违”建筑和沿线可视范围内杂乱围搭、简破厂棚、废弃建筑及高速公路施工时侵占河道的施工围堰、平台等设施;依法拆除可视范围内各类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依法拆除不符合畜禽、渔业养殖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计划要求乱搭乱建的鸡鸭棚、猪圈、渔排等;依法清理凌乱缆线、杆塔等,规范设置,做到简洁有序;依法整治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违规存在的废品收购站、加工维修、采石场等站点。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武夷集团、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南平管理分公司、通信管理办公室、南平供电公司、各通讯运营企业
2、规整房屋及建筑立面。对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不协调、不规范、有碍观瞻的房屋及建筑立面逐步进行改造装饰,规范设置空调外机、排烟管道,加固改造零乱的敞开式阳台、破旧门窗。房屋及建筑立面改造应融入当地传统民居特色元素,实施屋顶“平改坡”、外墙装饰装修完整,经济困难地方推广檐口砌筑女儿墙、外墙刷缝嵌缝、勾勒窗框等简易线性工程,确保房屋安全和构件完整,改善居住功能,提升沿线建筑风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城管局、共建办
3、规范新建房屋。结合房屋整治,规范新建房屋审批,建立网上审批平台,严格监督履职,确保高速公路沿线符合规划要求和条件的建房申请及时得到审批,加强建房管控,杜绝新增违建和裸房;推广具有地域特色风格的住宅通用图,打造协调并有地方特色的建筑风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
4、规整广告杆线。规范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户外广告,整齐排列村庄电力、电信等杆线,修复破损的合规广告牌,全面清理高速公路沿线各类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含大型户广告牌、屋顶广告牌、户外悬挂布慢、条幅广告、气球、户外墙绘广告等),并进行绿化或复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武夷集团、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南平管理分公司、通信管理办公室、南平供电公司、各通讯运营企业
(三)绿化美化花化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坚持宜林则林、宜绿则绿、宜花则花,通过新建绿地、拆墙透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扩大沿线绿地面积,提升绿化品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负责对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护坡植被、隔离护栏和绿篱进行补植、完善、提升;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沿线商品林赎买力度,持续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高速公路红线外可视范围内的农田林网、荒山荒坡、路网、裸露地、闲置地及拆除违法建筑后的地段,由县(市、区)政府负责规划改造提升为绿化用地,组织实施绿化美化。同时,组织高速公路沿线村庄,实施沿线绿化、“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植树造林,多种阔叶树、乡土树、花化树、彩叶树,打造有地域特色的高速沿线景观绿化带。
开展高速公路沿线被毁山体和“青山挂白”的修复治理。对已平整但未修复的废弃建筑工地,要撒种四季观光花草籽,进行简易花化绿化。规模较大、难以整治的裸房及工厂厂房,在不影响行车安全的同时,通过栽种高大开花乔木进行有效遮挡。在不适合植绿的路段,可酌情采取有效措施对观瞻效果差的区域进行遮挡。在高速公路沿线纳入规划的水土流失区,优先安排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通过采取补植阔叶林等措施,不断提升沿线景观和林地生态效应。要督促高速公路沿线企业、工地规整有序摆放设施材料,对确无法规整且视觉效果差的,要督促业主有效遮盖存放。
对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国省道和县乡道路的绿化进行提升,建设一批生态路和绿化景观示范路。要提升高速可视范围其他道路边坡、互通及公铁相邻侧内三角地带、夹角地、空白地绿化水平。高速公路沿线的在建项目要实行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实施、同步建成,因施工造成的山体植被破坏应同时恢复。新建收费站、服务区、互通等设施同步实施绿化工程。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水利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南平管理分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攻坚会战指挥部的基础上,调整成立市“两高”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攻坚会战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市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铁办、高铁高速管理部门等主要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文旅局、通管办、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等单位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市住建局,日常工作由市共建办承担。指挥部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工作协调推进会,及时掌握分析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通报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工作力量,并将高速公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县级主责、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南平管理分公司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高速公路沿线红线内由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负责,红线外整治提升责任主体为属地政府。各县(市、区)“两高”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攻坚会战指挥部负责对整治提升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验收;各县(市、区)要建立“双路长”责任制,沿线乡镇(街道)和高速管理部门各确定1名相关负责人作为路长,明确“双路长”实施、巡查、会商、处置及上报信息等工作职责。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定目标、定标准、定时间节点任务,督促工作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两高”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攻坚会战指挥部
(三)严格督导考评。市“两高”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攻坚会战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3月至5月每半个月、6月之后每一个月开展一次巡查考评,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考评结果纳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专项行动考评体系,对突出问题和干部严重不作为行为交市大督查办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必要时报送组织人社部门;对突出问题和负面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建立市、县、乡镇三级巡查考评和排名通报制度,指挥部成员单位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动态通报问题清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共建办
(四)创新监督指导联动机制。建立高速公路、国省道环境整治提升路地互动联动机制,红线内由交通运输、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路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红线外可视范围内由当地交通公路管理部门和当地住建部门(共建办)共同负责监督指导,并将三支队伍纳入“互动联动微信群”(每个路长办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全市180名“农村公路专管员”、县市区住建局共建办工作人员),将发现问题通过“随手拍”推送到“微信群”平台,由市住建局(共建办)对照核实后及时将问题清单分解落实到相关县(市、区)和部门,即时整改。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南平管理分公司
(五)广泛宣传发挥主体作用。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动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基层村(居)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带头进村入户,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引导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将群众房前屋后整治、公共环境卫生、房屋立面改造装饰、旧房改造、新房建设、绿化美化等纳入村规民约制度,强化村民自治约束。要将农村建房“一户多宅”“贪大求洋”“建半拉子房(裸房)”、私搭乱建等违规行为纳入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和村规民约管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律意识和主体意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
抄送:省住建厅。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