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
《南平市“十五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为做好“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加紧规划编制工作。市直有关部门是市级专项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按照与市发展规划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的要求,原则上要在2026年6月底前全部出台。规划起草过程中,要坚持开门编制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提高规划编制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必要时采取公布规划草案、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意见。
二要做好规划衔接工作。规划初稿完成后,规划编制牵头单位应与市发展规划进行统筹衔接;涉及其他领域的,还应送相关部门进行衔接,相关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市级专项规划涉及项目用地的,要与国土空间规划加强衔接,使规划涉及的空间布局内容符合空间规划管控要求。
三要按程序做好审批发布。规划送审前,规划编制牵头部门需组织论证,充分征求相关市直部门意见,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审定,并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或参照省有关规划的发布主体印发。
四要加强规划经费保障。市“十五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经费,按照《南平市“十五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目录清单》执行,市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予以保障,确保各项规划顺利落地。
附件:南平市“十五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目录清单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南平市“十五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目录清单
序号 | 专项规划名称 | 牵头单位 | 会同单位 | 编制预算 (万元) |
1 | 南平市“十五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 市应急局 | 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 15 |
2 | 南平市“十五五”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 市应急局 | 市自然资源局、地震局、人防办、财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 50 |
3 | 南平市“十五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 市残联 | 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等市直有关单位 | 18 |
4 | 南平市“十五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 市教育局 | 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统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 50 |
5 | 南平市“十五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 | 市科技局 | 市委科技委成员单位 | 30 |
6 | 南平市“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 市民政局 | 市发改委 | 25 |
7 | 南平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物流发展专项规划 | 市交通运输局 | 90 | |
8 | 南平市“十五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 | 市农业农村局 | 50 | |
9 | 南平市“十五五”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 市体育局 | 市教育局、卫健委、文旅局 | 15 |
10 | 南平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 市水利局 | 70 | |
11 | 南平市“十五五”水土保持规划 | 市水利局 | 30 | |
12 | 南平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市生态环境局 | 70 | |
13 | 南平市“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规划 | 市卫健委 | 30 | |
14 | 南平市“十五五”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 市住建局 | 70 | |
15 | 南平市“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 | 20 |
16 | 南平市“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民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 45 |
17 | 南平市“十五五”新型电池产业发展规划 | 市发改委 | 市科技局 | 70 |
18 | 南平市“十五五”康养产业发展规划 | 市卫健委 | 市文旅局、民政局、体育局 | 30 |
19 | 南平市“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水利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 55 |
20 | 大武夷文化旅游圈发展规划 | 市发改委 | 市文旅局 | 198(从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专项经费列支) |
合计(不含大武夷文化旅游圈发展规划) | 833 | |||
合计 | 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