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下列4家全市性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管理。
附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管理的社会组织名单
南平市民政局
2023年8月9日
附件:
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管理的社会组织名单
一、社会团体3家
1.南平市房产中介行业协会
2.南平市老年事业促进会
3.南平市扶贫助困阳光工程协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
1.南平市闽江九九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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