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委人才办,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财政局、科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建设福建美丽乡村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根据《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 南平市科学技术局 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南平市科技特派员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现将2024年度南平市科技特派员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聚焦南平市绿色产业创新服务平台梳理出的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以及大武夷绿色食品研发中心和竹产业设计制造创新中心建设亟需紧缺人才,结合地方“土特产”发展需求,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引导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的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特别是南平籍在外科技人才在我市设立科技特派员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
二、申报要求
1. 工作站牵头人应为行业内有影响力的院士、专家,具有正高级职称,由闽北籍科技人才牵头的予以优先支持。
2. 工作站应依托我市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骨干企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与高端科技资源密切协作的企业或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特派员服务机构等设立。
3. 设站单位应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具备较强研发能力的科研队伍,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专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能为院士(专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后勤保障。
4. 对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并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考虑设立工作站。
5. 工作站以设站牵头人或者单位命名,名称为XX院士科特派专家工作站或XX高校(院所)XX(技术领域名称)科特派专家工作站。
三、申报程序
1. 符合条件的拟设站单位填写《科技特派员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表》(附件1),于9月20日前提交给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2. 各县(市、区)审核申报科技特派员院士(专家)工作站资格,结合重点支持方向及当地“土特产”发展需求,推荐不多于2家,相关申报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请于9月28日前提交至南平市科技局科特派办。
3. 市科技局研究后提出初步名单,经市委人才办审核,市财政局、科协同意后予以公布。
四、其他事项
1. 经认定的科技特派员院士(专家)工作站须按照《南平市科技特派员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工作,签订任务书,开展调研并配合科技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
2.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蔡璐莹 市科技局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9—8834033
邮箱:npsktb@163.com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商务写字楼2号楼A432室
南平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