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 南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选派南平市第十三批
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深化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南委办发〔2024〕6号)文件精神,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让广大科技特派员把论文写在田野大地上,经研究,决定开展南平市第十三批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要求
1.选派人数: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工作思路,聚焦“五个一”、县域特色生态优势产业,选派个人科技特派员86名左右。
2.选派条件:政治素质高、作风优良,工作踏实,热心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并有相关科技服务经验,志愿到基层从事科技服务或创新创业的市、县属企事业单位、市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中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在编人员。
3.选派程序: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根据文件要求,结合上一阶段《关于征集省、市级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需求的通知》(南科〔2024〕46号)文件对技术需求的征集、筛选结果,按照《南平市第十三批科技特派员推荐建议名额》(附件1)进行申报推荐,各县(市、区)、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形成汇总表(附件2),于2月17日前将纸质审核推荐材料盖章后报市科技局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同时扫描发送电子邮件。市科技局对照选派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拟选派名单后,由市、县两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本级派出单位意见。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选派名单进行集体研究确定,经公示后,由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发文选派。
4. 派驻职能:派往重点产业乡镇、村,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公共创新服务平台依托单位、现场教学点依托单位、市级及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和示范合作社等,科技特派员结合自身技术专长到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相关要求按照《农业社会化服务 科技特派员服务规范》(GB/T 43348—2023)国家标准执行。
5. 保障措施:根据《中共南平市委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化创新科技特派员制度十项措施》《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若干措施》《关于完善下派干部激励机制的意见(试行)》和《南平市深化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期限
南平市第十三批科技特派员自正式选派之日起,服务期限为2年,确因工作需要可退出、增补。服务成效好、评价高,获评市级以上优秀荣誉的科技特派员,在本人同意前提下,可自动延长服务期限。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联系人:蔡璐莹,8834033;电子邮箱:npsktb@163.com。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商务写字楼2号楼A432室。
附件:1.南平市第十三批科技特派员推荐建议名额
2.南平市第十三批科技特派员推荐名单汇总表
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 南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