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选认南平市第十三批
乡土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深化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南委办发〔2024〕6号)文件精神,构建高水平专家牵头抓研发、专业技术人员抓成果落地、乡土科技特派员抓示范推广的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南平市第十三批乡土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认要求
1.选认范围:每个乡(镇、街道)原则上选认不少于1人,产业突出的乡(镇、街道)适当增加,共选认乡土科技特派员230名左右。
2.选认条件:从农村种养大户、技术能人、返乡创业青年等有带动作用、示范效应明显的群体中选认,且与市级以上科技特派员形成良好互动。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好、推动科技进村入户作用明显的第十二批乡土科特派推广员优先选认。
3.选认程序:由市级以上科技特派员及各乡(镇、街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名推荐,被推荐人填报申报表(附件2),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形成汇总表(附件3),于2月21日前将纸质审核推荐材料盖章后报市科技局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同时扫描发送电子邮件。市科技局对照选认要求初步进行遴选,提出拟选认名单,经公示后,由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发文选认。
4. 派驻职能:就地派驻,与2024—2025年省级科技特派员、第十三批市级科技特派员形成合力,共同示范推广实用技术,推动乡村振兴。
5. 保障措施:每年安排工作经费2000元/人,用于技术推广示范相关工作。示范推广项目列入科特派保险保障范畴,准入参与南平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大赛,获得立项的给予财政经费补助和金融支持。
二、工作期限
南平市第十三批乡土科技特派员自正式选认之日起,服务期限为2年,确因工作需要可退出、增补。服务成效好、评价高,获评市级以上优秀荣誉的,在本人同意前提下,可继续选认。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联系人:蔡璐莹,8834033;电子邮箱:npsktb@163.com。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商务写字楼2号楼A432室。
附件:1. 南平市第十三批乡土科技特派员推荐建议名额
2. 南平市乡土科技特派员申报表
3. 乡土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
南平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
南平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