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做好企业研发项目评估工作,根据《南平市企业研发项目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南科〔2025〕25号),我局将开展2025年第一批企业研发项目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2024年度季度预缴申报或汇算清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
研发项目评估工作按年度分批次进行,本批受理2024年度开展的研发项目。
二、受理单位
申报受理及评估工作遵循属地原则,单个研发项目预算500万元以下的由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受理,单个研发项目预算500万元以上的由市科技局受理。
三、申报时间
1.申报单位于4月10日前,将企业研发项目评估申报表(附件2)和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含电子档)报送至受理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2.请各县(市、区)发科局于4月15日前,将企业研发项目评估申报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市科技局工业科。
四、评估资料
1.南平市企业研发项目评估申报表(附件2)、南平市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附件3),及企业填报的2024年度研发与创新统计报表(107-1、107-2)。研发项目需能体现项目的技术创新性。
2.自主、委托、合作研发项目计划书(编写提纲见附件1)。
3.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4.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发项目的合同(企业自主研发的项目无须提供)。
5.研究成果报告、知识产权证书或申报文件、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检测报告。
企业应保证提供的研究开发活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确保研发费用应统尽统。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申报材料(1)~(3)如提供不全,视为申报单位放弃该项目的评估。
五、申报要求
1.研发项目评估实行“自主自愿”原则,由企业提出申请,受理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各受理单位于5月10日前完成评估。
2.该项评估为“事前评估”,即申请评估的项目未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已申报享受政策的,属于税务机构后续管理范畴。
3.研发项目符合现行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包括以下创意设计活动: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
4.企业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合理归集研究开发项目和费用,并如实填报企业研发与创新统计报表。
5.申报单位以单个研发项目为主体,归集整合相关资料。企业应合理估算研发项目费用,以免影响评估。
六、联系方式
南平市科技局 魏玲珊 18559505910
延平区发科局 黄章明 13859347882
建阳区发科局 陈雯婷 18150306092
邵武市发科局 任文华 18065776906
武夷山市发科局 刘海丽 18960651524
建瓯市发科局 任欣桐 13110519960
顺昌县发科局 江惠华 13055829633
浦城县发科局 李慧芳 17605909323
光泽县发科局 朱云丽 18350956877
松溪县发科局 叶章梅 18039797528
政和县发科局 邱信义 13960603479
南平市科技局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南平市人民政府2号楼四层二单元科技局A427
附件:
1.企业研发项目计划书编写提纲
2.南平市企业研发项目评估申报表
3.南平市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
4.南平市企业研发项目评估项目汇总表
南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