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体育局:
根据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南人综〔2012〕23号)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2年南平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伍发媛同志在2012年体检时因怀孕,不能作胸透检查,需待分娩后再补体检胸透项目,现已补体检合格,并通过公示。经研究,同意招聘伍发媛同志为南平市少体校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请用人单位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附上考生的考核材料。
南平市公务员局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