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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停止使用旧医保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11/02 1.3w 阅读 256 点赞
 南人综〔2014〕110号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停止使用旧医保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福建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卡制发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2〕422号)要求,为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的应用,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将停止使用旧医保卡及福建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做好本地参保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的宣传工作,并指导和帮助本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做好系统改造工作。
二、请各县(市)汇总已制卡未领取的名单上报南平市医保中心,已制卡未领取的名单、未制卡的名单及具体无法制卡原因将一并公布在南平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np.gov.cn)。
三、请各县(市)及时告知参保人员未制卡原因,及时更正有关制卡数据,加快制卡进度。
四、社会保障卡应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南平市医保中心信息科联系。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7日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3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