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
工作通知工作通知

关于全面推进加快南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培训行动计划工作的通知

2015/04/07 1.4w 阅读 143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快南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培训行动计划>的通知》(南人综〔2015〕6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5+3”传统产业以及特色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现就全面推进加快南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培训行动计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各县(市、区)要建立培训行动计划工作协调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培训工作落实到位。通过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使办理求职、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掌握一项初级以上职业技能,实现就业;使办理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在岗职业得到一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提升技能等级,实现稳定就业;使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有机会接受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

二、加强宣传,摸清底数

(一)加大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外设大屏幕LED长期户外宣传,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宣传和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园区、企业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就业培训有关政策,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各类城乡劳动者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性、主动性。

(二)做好培训需求调查。发挥园区(组团)、行业和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引导各类城乡劳动者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实名制登记,并帮助指导各类城乡劳动者申请办理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手续(个人填写《南平市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企业填报《南平市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情况汇总表》),乡镇(街道)、园区 (组团)对培训申请情况进行汇总(填报《南平市职业技能培训申报情况汇总表》,报送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及时对辖区内申请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情况进行分类、汇总,更新并报送上一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主动融入,密切配合。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有关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和各园区(组团)、行业、企业要积极主动对接,结合企业生产特点和培训需求,科学合理确定培训项目和培训地点、培训模式。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要发挥培训师资力量,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培训合格率,有效提高参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培训方案含:培训工种等级、培训时间、课程安排(消防安全知识安排不少于1个课时)、师资安排和培训费用等。同时要积极配合农业、林业、科技、民政、残联、妇联等部门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三、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将《南平市职业技能培训申报情况汇总表》、《南平市培训行动计划进度情况统计表》、《南平市农村各类新型实用人才培训情况统计表》于每月25日前报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吴英财;联系电话:8830581;电子邮箱:nppxk@163.com

附件:1.南平市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需求表、汇总表.xls

2.培训行动计划进度表、农村各类新型实用人才培训情况统计表.xls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