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函〔2017〕295号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
曹先凯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
南平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聘用曹先凯同志的函》(南民宗函〔2017〕27号)收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南平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曹先凯同志为南平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31日
抄送:市编办、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本局有关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