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函〔2017〕298号
关于考核招聘刘桂丽同志为南平市第一医院
专业技术人员的复函
南平市第一医院:
根据你院《关于对高层次人才进行考核招聘的请示》(南市一医〔2017〕94号]),按照《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2017-2018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南人综〔2017〕28号)和《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南人综〔2012〕23号)等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进人计划,你院对紧缺急需专业并具有医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刘桂丽同志进行考核招聘,经你院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及政审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招聘刘桂丽同志为南平市第一医院专业技术人员。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31日
抄送:市编办、市卫计委、本局有关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