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
工作通知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第七批南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及第四批(2018年)技能大师工作室期满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1/06/03 1.3w 阅读 84 点赞
各县(市、区)委人才办,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属在闽北企业,市属企业:

为进一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和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根据《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1〕109号)、《关于推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闽人社文〔2011〕243号)、《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才聚武夷”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委人才〔2021〕2号)要求,进一步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创新创优、授艺带徒、技术攻关等方面重要作用,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做好第七批南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及第四批(2018年)南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期满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第七批南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职责和任务、设立和命名、申请认定程序、管理办法按照《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南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南人综〔2015〕75号)文规定执行。

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领办者(大师)是已荣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南平市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南平市属单位高层次人才享受市政府津贴(高级技师)、南平市技能大师等荣誉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可优先推荐。

(二)申请“技能大师工作室”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南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

2.申请报告(工作室所依托企业或行业协会情况、申报工作室职业工种、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的简介、业绩和计划目标);

3.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技能大师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5.带徒协议(经申报单位盖章鉴证),所带徒弟的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上述2-5项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其中申报单位保留一份。

(三)经费补助按照《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才聚武夷”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委人才〔2021〕2号)文件规定,加强“大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建设,经市直相关部门认定的市级工作室,给予5万元一次性启动补助。

(四)各县(市、区)人社局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积极宣传“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政策,以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对企业人才培养、技术传承、技艺创新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各县(市、区)推荐单位申报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2家以上,重点推荐七大绿色产业规上企业,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不受限制。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经所在地人社局初审并公示后,于6月30日前汇总上报市人社局。

(五)市直各有关部门,市属有关职业(技工)院校、行业(企业)推荐的单位,经所在部门(单位)公示后于6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

(六)市人社局将会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评估组于8月底前对申报第七批南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南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评估表》(附件2)。

(七)市人社局将会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评估组于9月底对部分工种工作室领办人进行现场技能操作考核。

二、开展第四批南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期满考核评估工作

(一)考核评估对象

2018年建设且管理周期届满的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考核评估内容

技能大师工作室按统一标准进行考核,主要从工作室的工作场所、设施及设备配备、工作制度、工作室日常工作、创新创优及参与技术攻关、授艺带徒、社会服务及宣传和单位支持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具体标准见《南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估指标及评分标准》(附件3)。

(三)考核评估方式

1.各县(市、区)人社局对辖区内的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初步考核评估,经考核评估达到标准(即考核评估得分70分及以上)的,于6月30日前报送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2.职业院校单位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由单位组织开展自评,达到标准(自评得分70分及以上)的,于6月30日前直接报送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3.市人社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组成考核评估组,于8月底前对各地初核达到标准的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听取专家意见等方式对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

(四)考核评估结果运用

管理周期届满经考核评估合格(考核评估得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由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人社局向社会公布予以延续,纳入新一轮管理,并给予5万元奖励。考核评估得分70-79分的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向市人社局推荐申请列入下一批工作室期满考核评估;省、市属职业院校单位自评得分70-79分的可直接向市人社局申请列入下一批工作室期满考核评估。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检查指导,督促做好日常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规范化建设。

2.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单位要认真按照《南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估指标及评分标准》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自评,逐项打分,实事求是地撰写自评报告,并向所在地人社局提出初步考核申请。

3. 上述申请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的,可不再提交。不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申请企业出具书面承诺。

4. 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期满评估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领办者(大师)要求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男性57周岁以下、女性52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10月31日),且未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或按月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

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南林核心商务写字楼群2号楼4单元,联系人:刘煌慧,联系电话:8871573;电子邮箱:nppxk@163.com。

附件:1.南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南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评估表

3.南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估指标及评分标准

4.南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得分情况汇总表

5.2018年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21家)


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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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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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