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要求,根据《南平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南毕就〔2021〕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见习基地管理,深入挖掘见习岗位
(一)大力拓展见习基地。对有意愿接纳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见习的各类单位,可不限单位性质、规模,不限岗位类型、吸纳人数,均可纳入见习基地。见习基地应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县(市、区)人社部门积极组织开展辖区内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审核工作,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就业见习基地管理,根据实际组织见习人数,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二)积极开发见习岗位。一是积极向见习基地征集见习岗位汇总发布,定期更新调整,并向“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实名登记的我市生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进行精准推荐。二是加强与本辖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每家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原则上应提供不少于10个见习岗位,其他国有企业应积极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
(三)进一步提高见习管理。县(市、区)人社部门按月跟进见习开展情况,做好见习基地管理工作和见习人员跟踪回访工作。优化见习基地申报流程,不再设定见习基地期限。加强见习基地管理,一经发现见习基地非法经营,弄虚作假等,取消见习基地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记录诚信档案。当年度未按时发布见习岗位、未按月上报见习情况、未按规定开展见习活动的见习基地将暂停当年度见习补贴申报。
二、就业见习补助申领
(一)补助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未就业且未缴交过社会保险费的16-24岁失业青年。
(二)补助标准
各级人社部门根据本级见习补贴经费预算及各见习单位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见习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重点支持我市“3+4+5”产业集群企业见习基地建设,在见习岗位发布、补贴时长等方面,可适当予以倾斜。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补贴期限相应延后。见习期间,由见习基地所在市、县(区)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见习基地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基地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鼓励见习基地在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由见习基地先行垫付并按月发放,见习期满后,见习基地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见习补助经费。鼓励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见习基地在见习期内提前接收(留用)见习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原定见习期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三)发放流程
1.组织申报(11月15日前)。各见习基地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向市、县(区)人社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详情见附件4),市属及武夷新区见习基地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线上申报或提交纸质材料(可现场或邮寄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各县(市、区)要及时公布本辖区见习经费线上线下申报渠道。各见习基地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补助经费的,一经发现,取消见习基地资格,追回已发放补助经费,并记录诚信档案。各县(市、区)可根据审核工作需要,要求见习基地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2.审核公示(11月25日前)。各级人社部门对见习基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结果须在当地人社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要注意见习人员个人信息的保密。
3.资金拨付(12月10日前)。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及时将就业见习补助经费拨付至见习基地。
三、职责分工
见习基地:一是根据单位需求整理上报见习岗位,定期向所属人社部门更新调整见习岗位。二是每月末5天前整理上报《见习人员情况明细表》(附件2)。三是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
人社部门:一是根据本级见习工作安排自行组织开展辖区内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审核工作。二是按月跟进见习开展情况,实地走访或电话联系了解见习人员工作情况,做好见习工作台账,每月末3天前上报《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三是做好见习基地管理工作,对当年度未按时发布见习岗位、未按月上报见习情况、未按规定开展见习活动的见习基地通知整改并暂停当年度见习补贴申报,待整改到位后恢复受理,申报截止时,未整改到位视为自愿放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三年千名青年见习计划完成情况已纳入2019年至2021年省、市年度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项目。人社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做好见习政策宣传落实、见习基地岗位征集开发、失业青年组织动员、见习计划实施管理等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市、区)人社局要认真审核见习基地提交的申报材料。要通过电话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见习工作流程、见习实际时长、生活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核实,确保见习工作的真实性,对有问题的见习基地及时通知整改,并及时做好就业见习计划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规范资金使用。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重视,认真指导见习基地做好补助经费申领工作,加强就业见习补助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2021年度就业见习补助经费按时发放到位并将当年见习工作实施情况报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备案。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琦电话:0599-8858560
邮箱:npsrczx@163.com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二区225室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