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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办理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事项的通知

2022/01/22 1.6w 阅读 150 点赞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平市财政局

关于办理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更好地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稳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南政办发明电〔2022〕2号)和《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闽财社〔2019〕11号)精神,现将办理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事项通知如下:

奖补对象: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奖补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为企业引进劳动力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不含劳务派遣人员),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提交材料:1.申请表;2.人力资源机构营业执照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引进劳动力人员名册(姓名、身份证号、参加失业保险时间等)加盖用工企业公章。4.企业银行发放工资流水。

受理机构: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受理时限:符合条件的申请机构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后的6个月内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奖补受理截止期限为2023年6月30日,逾期不予补助。

附件:为企业引进劳动力用工服务奖补申报表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平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7日


附件  

为企业引进劳动力用工服务奖补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用工企业名称

“引进劳动力用工服务奖补”申请情况

引进劳动力人数(人)

补助标准

200元/人

奖补金额(元)

被引进劳动力企业意见

本单位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月日 

公共就业服务

机构意见

经核实,引进劳动力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人,应发放奖补金额元。

(签章)
年月日

人社局意见

(签章)
年月日

财政局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备注:本表一式3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社局、财政局各留存1份。

                      提交材料:1.人力资源机构营业执照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2.引进劳动力人员名册(姓名、身份证号、参加

                    失业保险时间等),加盖用工企业公   章。3.企业银行发放工资流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