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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3/01 5.0k 阅读 104 点赞
  南人办〔2023〕14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36号)精神,我市可择优推荐最多3名留学回国创业人才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0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本计划优先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生命健康、生物育种、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创业企业。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二、申报要求

县(市、区)人社部门收到通知后,应广泛宣传并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企业积极申报,优先推荐已入选我省省级人才计划或项目的留学人才。县(市、区)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进行实地考察,确保申报人已全职回国,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三、申报材料

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市属企业,于2023年3月16日前报送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电子邮箱nprsjkfk@163.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申报材料须包含如下:

(一)县(市、区)人社部门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函,并加盖公章。来函须注明留学人员企业实地考察情况,附申报汇总表(附件1)。申报函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留学人员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封面、目录、申请表、附件材料等),包括:

1.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2)。

2.申报人须出具“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并亲笔签字确认。

3.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有关附件材料:

①个人资质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证明等;

②自主知识产权证明;

③企业发展证明:营业执照、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度完税证明,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近三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获奖情况等。

联系人:潘虹、张琦

联系电话:0599-8833375、8831137

附件:1. 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

        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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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