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1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2〕165号)等文件要求,市、县(区)人社部门按照管辖范围,依据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监察和其他有关工作情况记录,对上一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情况进行了等级评价,共评定1298家用人单位,其中A级(诚信)用人单位1218家,B级(一般失信)用人单位61家,C级(严重失信)用人单位19家。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请各相关部门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各项措施。
附件:1. 2023年度南平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 果一览表(A级)
2. 2023年度南平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结果一览表(B级)
3. 2024年度南平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结果一览表(C级)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