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南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人综〔2022〕44号)规定,经办机构报备申请,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平监管分局审核研究,确认以下33家金融机构符合南平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监管条件,现予以公布,有效期从2024年5月23日至2026年5月23日。
一、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平市分行
邵武刺桐红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建阳瑞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浦城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福建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武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建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光泽县农村合作信用联社
松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政和县农村合作信用联社
二、担保公司
福建永桓工程履约担保有限公司
三、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南平营销服务部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