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30日申报“见证补贴”情况的公示
2022/08/31 3.6k 阅读 209 点赞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南财社〔2017〕36号)、《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平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南人综〔2015〕143号)规定,经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初审,现将李诗祺等26名同志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申报专项资金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3日至11月8日止。在此期间,对申报情况有异议者,欢迎以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直属机关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599-8842311、0599-887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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