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提请审查批复〈南平建阳庐峰实验学校工程项目“8·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南应急综〔2023〕133号)收悉。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性质认定、责任处理及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二、请有关单位依照职责权限做好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追责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防范措施,并将落实情况抄告市应急管理局。
三、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要组织开展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
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弱项,防范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此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