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南平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的请示》(南城管〔2024〕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平市中心城区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包括延平中心城区、建阳中心城区,规划期限至2035年。
二、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排水(雨水)管网、城市防涝系统等各项目标、指标及规划方案。
三、要加强规划统筹,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防洪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以及其他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标准指引的衔接。
四、《规划》批准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宣传,并认真按照《规划》组织实施,严格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落实。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应按程序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