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住建局:
你局《关于提请审核〈南平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的请示》(南建综〔2024〕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平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须按《方案》相关标准要求,加强实施统筹,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燃气规划、供水规划等地下管网相关规划的衔接。请你局认真做好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各方主体严格履行地下管网工程建设程序,安全、有序推进全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
三、《方案》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变化或调整的,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