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太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延政文〔2025〕1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延平区太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太平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生态优先、集约高效、系统治理为导向,落实新发展理念,科学有序推进镇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着力打造闽江上游港口型重镇、延平区休闲文旅小镇。
二、筑牢安全发展空间。要督促太平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粮食、生态、能源资源等安全底线。到2035年,太平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6.70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15.09公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230.31公顷。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严守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要指导、督促太平镇人民政府落实主体功能区、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构建“一心一轴三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用地布局,有序推动镇政府驻地建设,提升国土空间品质。
四、强化各类支撑体系。要指导太平镇人民政府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体系,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完善全域交通网络布局,构建绿色交通体系,提升交通效率。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乡镇生命线稳定运行,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五、维护规划权威性。《规划》是对太平镇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其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要督促太平镇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