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大横派出所在2022年10月侦办的一起刑事案件中,依法扣押部分涉案资金(附后)。2023年5月24日,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将扣押的款项交由我局办案单位依法处理,因该涉案资金的原主不明确,经过调查和多方查找均未找到、联系上被害人。因未找到被害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现将依法扣押的资金进行认领公告,请资金合法权益人持本人身份证、被盗资金凭证、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大横派出所认领,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仍无被害人认领的,我局将依法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资金情况:
1.188枚五角硬币,总计:玖拾肆元。
2.3617枚1元硬币,总计:叁仟陆佰壹拾柒元。
3.刘哲平身上:45张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1张面值为50元的人民币;15张面值为10元的人民币;2张面值为5元的人民币;1张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总计:肆仟柒佰壹拾壹元。
4.929张面值为10元的人民币;92张面值为20元的人民币;75张面值为5元的人民币。总计:壹万壹仟陆佰伍拾伍元
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10月13日止;
南平市公安局大横派出所联系人:陈相生;
联系电话:0599-8416157;
联系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97号;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