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考察
8月31日组织专家开展面试考核工作。
二、体检
面试考核合格后,由市教育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执行。
三、聘用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在南平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报送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南平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