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就业指导服务
深入推进大学生实习前的就业指导服务是一项重要工作,我局指导高校积极推广就业平台的网络预约咨询功能、毕业生就业咨询群,帮助学生在实习毕业和业务咨询等方面及时解决问题,维护合法权益。建立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为毕业实习生提供精准指导和个性化服务。加大监管力度,对用人单位的资质进行筛选核查,把好大学生迈入社会的第一道关。
二、加强对大学生维权法律意识的教育工作
高校在大学生就业毕业促进会上多次强调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及维权的渠道等,同时对大学生进行普法宣传,从多个角度宣传权益的保护。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普通高校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了大学生在就业实习期间中享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和平等就业等权利。其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就业信息知情权、公平竞争权、隐私保护权和要求赔偿权等。当权益受到损害且无法得到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大学生有寻求就业行政部门及学校保护的权利,或寻求劳动部门的调解、仲裁及人民法院的裁决。高校在大学生实习就业前,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宣传普法知识,以保障大学生合法权益。
领导署名:梁方
联系人:许林佳
联系电话:8850516
南平市教育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