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印发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办法与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教基〔2018〕10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的通知》(闽教基〔2021〕39号)文件精神,现将顺昌县高阳中心小学等40所拟通过市级评估认定的“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来信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
地 址:南平市教育局(建阳区武夷新区广场西路商务写字楼4号楼,邮编:354200)
联系电话:8869509、8827523(南平市教育局基教中心)
附件:2021年南平市拟通过市级评估认定的“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名单

南平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