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南平市2022-2023学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历安排如下,并就教育教学有关工作提出要求,请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一、普通中小学校历安排
1.义务教育阶段
①第一学期:
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注册,2022年9月1日(星期四)正式开学;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学期结束。
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至2月5日(星期日)放寒假。
②第二学期:
2023年2月6日(星期一)正式开学;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学期结束。
2023年7月1日(星期六)至8月30日(星期三)放暑假。
2.普通高中
①第一学期:
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注册,2022年9月1日(星期四)正式开学;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学期结束。
2023年1月14日(星期六)至2月1日(星期三)放寒假。
②第二学期:
2023年2月2日(星期四)正式开学;2023年7月11日(星期二)学期结束。
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至8月30日(星期三)放暑假。
3.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
4.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按国务院办公厅的规定执行。
5.如遇极端天气、疫情防控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确需停课或调整校历的,须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科学研定提出,并报我局核准后实施。
二、教学时间安排
1.总体课时安排。一至二年级每周26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七至九年级每周34课时,普通高中每周35课时;小学每课时按40分钟计算,初中、普通高中每课时按45分钟计算;课间休息10分钟,学校每天要安排10分钟的眼保健操时间。
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学校应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当天若没有体育课,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校内体育锻炼时间达一小时。
2.日常上课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
3.课后服务时间。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
4.艺术课程安排。艺术类课程占总课时的9%-11%,各校应积极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艺术课程,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艺术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或兴趣小组,保证每周有固定的艺术活动时间。
5.安全教育安排。学校要采用课程渗透和利用地方课程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公共安全教育,并安排必要的时间,开展自救自护和逃生实践演练活动。安全教育课程每年不少于12个课时,要将“健康第一、生命至上”教育纳入其中;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在安全教育课程中安排1个课时。
6.劳动教育安排。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
7.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教学课时安排。小学、初中、高中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作为必修内容,列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利用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班团队课、校本课程等统筹安排课时,由思想政治课教师主讲,每册集中学习1学期,平均每周1课时。
8.其他课程安排。环境教育,1-6年级开设环境教育课,每学年4课时,从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中安排,现阶段主要用于垃圾分类教育;禁毒教育,5-6年级安排毒品预防教育,每学年不少于4个课时,从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中安排;书法教育,书法教育以语文课为主,也可在美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中安排,其中1-6年级每天的语文课中要安排10分钟的写字练习,3-6年级每周安排1个课时用于学写毛笔字,7~9年级可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的课时安排书法教育活动;法治教育,主要安排各校法治副校长等利用团队主题活动、班会等开展;晨会、班团队活动、科技文体活动等,由学校在地方与学校课程中自主安排;少先队活动,1-6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从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中安排,3~8年级少先队活动课时可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安排。
三、教育教学管理要求
1.严格实施“双减”政策。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加强课堂建设、规范作业管理、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构建家校协同育人体系,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增效,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落实《南平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正负清单》,完善作业公示制度,严格控制作业总量与时长,其中小学1-2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控制在90分钟以内。
2.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1〕50号),规范实施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教研等日常教学管理基本准则。各地各校应根据《基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 进一步明确各项要求,强化管理责任,健全教学管理长效机制,引导教师优化教学方式,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3.抓好思想品德教育。各地各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将中小学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门学科的教学目标之中,根据不同年级和不同课程特点,充分挖掘各门课程蕴含的德育资源,将德育内容有机融入到各门课程教学中,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体现每门学科的育人功能和每位教师的育人责任,形成全员、全程、全学科育人格局,全面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4.全面执行新课程标准。各县(市、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各类课程。特教学校教学计划按《教育部关于印发〈盲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通知》(教基〔2007〕1号)执行。各地教育部门、教研机构及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新课程标准解读培训和学习研讨活动,加强课程实施管理与指导,提升教师驾驭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新课程标准在课堂教学中的有效实施。
四、其他工作要求
1.开学前各地应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动员工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
2.各校要在正式开学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开学工作顺利进行;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贯穿于学校教育各个环节;学年中如遇疫情或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可视影响程度,适时启动线上教学或停课等应急预案。
3.持续开展“两香校园”建设,将书写和阅读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加强教学研究,常态化开展丰富的读写活动,激发学生兴趣,培养学生阅读书写习惯,提升阅读书写能力,充分发挥阅读、书写对提升教育质量的支撑作用。
4.扎实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和随班就读工作。各地各校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10号)等文件要求,力争残疾适龄儿童入学率不低于99%,并落实好送教上门和随班就读工作。
5.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健全和完善检查督导制度,严格执行校历和作息时间,保证省颁课程计划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的全面执行。
南平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