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办法(修订)〉〈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教基〔2021〕51号)的文件精神,经幼儿园自评、县教育局核实和申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政和县实验幼儿园、浦城县梦笔幼儿园的申报资格进行实地评估验收,确认政和县实验幼儿园、浦城县梦笔幼儿园基本符合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的评定要求,拟向福建省教育厅申请评估验收。依程序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来电、来信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7日-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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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