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我们将为反映人保密)。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日-7月8日
联系电话:0599-5820077
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22号
南平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我们将为反映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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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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