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文件精神,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规〔2023〕7号)工作要求,经教师个人申报审核推荐、组织认定等程序,拟认定汤玲等349名教师为“双师型”教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我们将为反映人保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日-11月13日;
联系电话:0599-8858185;
通讯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49号;
邮箱:zcjyshi@163.com。
附件:2024年南平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名单
南平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