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将于3月底至4月10日进行。我市参加今年高招体检的医院有10家,分别是南平市第一医院、顺昌县医院、浦城县医院、光泽县医院、松溪县医院、政和县医院、邵武市立医院、武夷山市立医院、建瓯市立医院、建阳市立医院,其中南平市第一医院为我市复检医院。2008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规定:
一、体检时间:4月10日之前由各县(市、区)高招办会同体检医院共同组织并完成本地报考普通高校考生的体检工作。4月12日前,考生向县(市、区)高招办上交“体检卡”;县(市、区)高招办分别将体检不合格考生的材料和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考生名单将于13日前向南平市高招办上报。
今年对经复检仍不合格并书面提出终检申请的考生,省高招办统一安排于4月26日—27日在省招生终检医院进行终检,逾期不再办理。
二、体检必须到指定的医院。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均安排在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厅、省疾联联合审核确定的医院进行,非经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所做出的体检一律无效。
三、医生作假将取消医院体检资格。今年,我省仍指定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体检)和省临床检验中心(临床检验)为我省级终检单位。对体检工作人员各种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涉及的医院取消招生体检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承担招生体检工作。
四、体检结论有异议3天内反映。考生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应在体检结束、填涂“体检卡”后三天内向所在县(市、区)高招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对复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亦应在复检结论出来后三天内向所在设区市高招办提出书面终检申请报告,但时间不得超过4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