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稳岗返还补贴享受条件: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12个月以上;未存在失信、未受环保处罚。
二、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
三、稳岗返还补贴使用范围: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包括原材料采购、设备购置、技术研发、营销推广、物流运输、场地租赁等。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以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科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6年4月9日至4月15日。
联系电话:8870642、8870631。
附:2025年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四批)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返还金额(元) |
| 1 | 南平市兴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4,046.38 |
| 2 | 福建亿京衡实业有限公司 | 11,147.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