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精神,经研究,2026年我市严格执行《2026年福建省省级层面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共5项),增加市级层面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共3项,具体如下: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政策依据 |
1 | 安全宣传进校园 | 讲授校内外安全基本常识和隐患,宣传防火、防震、防欺凌和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内设施设备及实验室安全等知识,增强学生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3.《福建省校园安全教育实施方案》 |
2 | 爱国主义教育进校园 |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防教育、红色故事宣讲、先模人物和革命先烈事迹宣讲等,增强学生爱国情怀。 | 1.《爱国主义教育法》 2.《国防教育法》 3.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教育系统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党〔2020〕11号) |
3 | 健康教育进校园 | 青春期健康教育、心理健康、传染病防控、近视防控、自救互救等方面卫生健康知识、政策宣传,增强学生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 1.《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教基厅〔2025〕2号) |
白名单内事项每校每年开展不超过2次。民族团结教育、思想道德、文明礼仪、生态环保、垃圾分类等统筹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安排,与学科教学、班团队会、综合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有机融合,不再列入白名单项目。
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增加进校园活动事项的,应向同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校园开展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对“白名单”事项或经核准进校园的活动统筹安排,严控活动范围和时长,提高进校园活动的质量,切实减轻学校和师生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