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
警方提示警方提示

防疫期间,这些事不能做

2021/08/04 1.7w 阅读 394 点赞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相关地区的疫情防控措施不断升级。大家在戴好口罩、做好防护,做到不聚集、不扎推的同时,也要注意,这些行为是万万做不得的,否则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1、隐瞒旅居史、接触史

以故意逃避、恶意阻挠、暴力抗拒等方式瞒报、谎报病情、就诊史、接触史、旅居史、行踪轨迹等重要信息,依法从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散布谣言

谎报疫情、警情,编造与疫情相关的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而传播,制造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在医院、集中隔离点、疫苗接种点等地不遵守秩序,起哄闹事、无事生非,殴打、辱骂、恐吓工作人员,损毁公私财物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不配合疫情监测

不接受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者治疗等,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 ,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故意传播疾病

明知已经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拒不报告、谎报真实情况,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与他人接触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制造假冒伪劣防疫用品

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医用卫生材料,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疫情的假药、劣药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利用疫情进行诈骗

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名义,实施诈骗的行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哄抬物价 牟取暴利

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依法从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既要科学,也离不开法治,让我们同心协力,一起打赢这场硬仗。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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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