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崔某朋发现其停放于在街上的轿车忘记锁车,车内的金项链、手串以及现金全部被盗。
9月8日,杨某发现其停放在超市门前的汽车未锁,车内的金戒指和现金被盗,损失约为20000元。
9月10日,陈某发现其停放在地下车库的自家汽车,一名牌钱包被盗。
【警方提醒】
此类“拉车门”犯罪多为惯犯、团伙作案,作案手法熟练老道,会在在夜间及凌晨时段选择路边停车位或地下车停场等无人看管区域,随机拉动停在路边的车辆车门,发现未上锁的车辆随即实施盗窃。
1、不要将车辆停靠在无监控、无人看管的偏僻路段;
2、不要把贵重物品、现金等财物放置车内,谨防失窃;
3、离开车辆时检查门窗是否锁好,避免不法分子“捡漏”实施盗窃;
4、有条件的可以加装防盗报警装置,不给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5、如遇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