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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警方提示

1月1日起,“飞”常不一样

2026/01/03 1.7k 阅读 547 点赞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开始正式施行,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明确将妨碍飞行空域管理规定列为妨碍公共安全行为,并给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所以1月1日开始再这么“飞”,可就不一样了。

那要怎样“飞”才安全呢?首先在垂直维度上,我国真高120米以上空域为管制空域,所有飞行活动未经审批均不得在管制空域内进行。其次在水平维度上,“禁飞区”内绝对禁止任何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升放气球、孔明灯、烟花烟火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活动。

最后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飞行安全系千条、重万斤,净空有法、娱乐有度,请您不要参与并及时劝阻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活动,让我们共同守护纯净的天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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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