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建阳)考试训练中心信息化项目采购需求与实施计划编制
一、编制内容
1、合同签订时间要求:中选供应商在收到采购结果通知书后10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服务范围和内容:
2.1按照《南平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采[2021]13号)和《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文书范本的通知》(南财采[2021]1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明确《南平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训练中心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以下简称“初设方案”)里规划拟建设项目的采购需求,并配合采购人做好采购实施计划编制;
2.2配合采购人进行项目招标前的准备工作,编制项目采购需求书。
2.3配合采购人对初设方案中的造价进行审核认定。
2.4配合参加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招标文书。
2.5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项目采购需求书与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
3、付款方式:采购招标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后30天内向中选单位支付编制费全款。
4、中选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管理编制费最高限价为4.04万元 ,超过为无效报价。报价最低者中选为本项目供应商。
5、其他说明:中标人在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人员工资(人员工资=投标人拟派出的所有团队人员工资*预计服务期1个半月。注:单个人员月工资不低于统计局公布的本省2021年度或2022年度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项目调研费用、文档打印费、税费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内。投标人报价如果明显低于上述成本价,应当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报价公司相关要求
报价公司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公司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公司须提供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投标过程中若被查到失信视为无效投标。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要求,报价公司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B级及以上等级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注:报价公司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含报价公司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网页截图等)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公司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三、联系方式
报价公司可将报价文件(材料密封、加盖公章)于2023年5月25日下午15时前邮寄或送至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49号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邮编354200
联系人: 苏忠勇
联系电话:13860067591
特此公告
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