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规范贷款业务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质量与效率,近日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出台了《南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规程(暂行)》。审批规程将原来贷款的授权分散审批调整为市中心集中审批,进一步规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县(市、区)管理部关于贷款材料的受理、申报、审批以及对审批结论的复议等流程。市中心成立专门的贷款审批小组、配备专职审批人,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的审批;审批规程对专职审批的方式、过程、结论、回避以及档案管理均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审批规程的出台,统一了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理标准,杜绝人情放贷,进一步加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切实防范资金风险。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