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购房利息负担,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日前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南平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实施办法》,明确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人均未达到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4.99平方米)或所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办法还规定了最高贴息限额为5000元,申请贴息人资格条件、申请条件,贴息资金列支渠道等内容。该办法出台是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融入城市住房保障,服务民生的又一重大举措。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