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加强自身“软硬件”建设,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从2016年起,推出两项便民新举措:
一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时,取消在《南平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审批表》上加盖职工单位公章手续,只需填写新版《南平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并携带有关的提取材料,即可办理。
二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借款人收入按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职工个人公积金帐户信息证明)测算。借款人可不提供收入证明,若借款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公积金缴存额测算的收入时,仍可依据借款人提供的收入证明确定其收入,明显超过当地平均收入的应提供相应的银行流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获得省级“青年文明号”和市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以党建为引领,结合业务、管理、服务、文明创建等工作,致力于提升效能,促进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指标圆满完成。有效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在“惠民生、稳增长、调结构、促消费”上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