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与职工:
根据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的统一安排,为保证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年终结转顺利完成,我中心将于2020年12月26日起依次暂停办理部分业务:
1、2020年12月26日(周六)起,暂停办理所有跨行业务操作,具体业务种类包含:跨行提取、转移、合并;跨中心转移、合并;异地接续业务;跨行放款;跨行付款。
2、2020年12月27日(周日)起,暂停公积金贷款发放业务。
3、2020年12月30日(周三)起,暂停办理所有柜面及渠道还款业务,具体业务种类包含:分期还款、提前还本和提前结清、贴息回购和贴息支付。
4、12月31日(周四)停办所有对外业务(含柜面及渠道)。31日当日公积金贷款回收扣款提前至早上11点,请31日还款客户提前将足额还款金额存入还款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逾期。
2021年1月4日我中心将恢复上述业务的正常办理,期间通过网厅、微信、闽政通、APP等综合服务平台受理的上述业务将在年终结转完成后予以审批,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