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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的通知

2016/06/02 1.2w 阅读 276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的通知》(闽政办〔2016〕59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下达2016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2016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主要指标。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其中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0.5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具体指标详见附件)。

二、强化就业创业工作重要性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创新举措,主动作为,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稳定增长守住就业基本盘,以调整结构拓展就业新空间,以深化改革激发就业创业潜力与活力,形成促进扩大就业的综合效应和持续动力,努力实现“十三五”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开局。

三、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各地要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南政综〔2015〕195号)、《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综〔2015〕20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南政办〔2015〕92号)等政策文件,完善政策举措,发挥政策促进就业效力。要积极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贫发展需要,启动实施“稳就业、防失业、促创业”行动计划,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开展转移就业脱贫行动,推进精准就业扶贫。

四、加强就业工作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就业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主动适应新形势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不断健全市、县两级政府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扎实推进就业工作。

五、完善督促考核机制。各县(市、区)要将下达的各项促进就业工作指标分解细化,层层抓好落实。市政府将委托市就业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2015年度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请抓紧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2016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分解表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6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分解表

单 位

城镇新增就业(人)

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

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   

城镇登记

失业率(≤%)

全市

20000

13000

5400

4.2

市本级

1900

1200

550

延平

1950

1150

450

4.2

建阳

2250

1500

650

4.2

邵武

2350

1650

700

4.2

武夷山

1750

800

350

4.2

建瓯

2250

1500

      650

4.2

顺昌

1750

1500

600

4.2

浦城

1750

1400

550

4.2

光泽

1350

1000

400

4.2

松溪

1350

650

250

4.2

政和

1350

650

250

4.2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