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的通知》(闽政办〔2016〕59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下达2016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2016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主要指标。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其中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0.5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具体指标详见附件)。
二、强化就业创业工作重要性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创新举措,主动作为,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稳定增长守住就业基本盘,以调整结构拓展就业新空间,以深化改革激发就业创业潜力与活力,形成促进扩大就业的综合效应和持续动力,努力实现“十三五”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开局。
三、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各地要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南政综〔2015〕195号)、《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综〔2015〕20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南政办〔2015〕92号)等政策文件,完善政策举措,发挥政策促进就业效力。要积极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贫发展需要,启动实施“稳就业、防失业、促创业”行动计划,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开展转移就业脱贫行动,推进精准就业扶贫。
四、加强就业工作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就业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主动适应新形势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不断健全市、县两级政府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扎实推进就业工作。
五、完善督促考核机制。各县(市、区)要将下达的各项促进就业工作指标分解细化,层层抓好落实。市政府将委托市就业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2015年度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请抓紧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2016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分解表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6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分解表
|
单 位 |
城镇新增就业(人) |
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 |
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 |
城镇登记 失业率(≤%) |
|
全市 |
20000 |
13000 |
5400 |
4.2 |
|
市本级 |
1900 |
1200 |
550 |
|
|
延平 |
1950 |
1150 |
450 |
4.2 |
|
建阳 |
2250 |
1500 |
650 |
4.2 |
|
邵武 |
2350 |
1650 |
700 |
4.2 |
|
武夷山 |
1750 |
800 |
350 |
4.2 |
|
建瓯 |
2250 |
1500 |
650 |
4.2 |
|
顺昌 |
1750 |
1500 |
600 |
4.2 |
|
浦城 |
1750 |
1400 |
550 |
4.2 |
|
光泽 |
1350 |
1000 |
400 |
4.2 |
|
松溪 |
1350 |
650 |
250 |
4.2 |
|
政和 |
1350 |
650 |
250 |
4.2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