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9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强高铁、高速公路及303快速通道、轻轨沿线环境整治和景观建设工作的通知》(南政综〔2016〕186号)精神,推进我市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依托当地国有经济实体建立县级林业收储机构,在赎买的基础上探索租赁、置换、入股、改造提升和补助等多种形式的改革措施,优先赎买高铁、高速公路及303快速通道、轻轨沿线200米范围内的一重山商品林,2017—2020年各县(市、区)分别每年完成收储面积不低于1000亩。2017年全市拟下达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面积8.36万亩,其中赎买2.49万亩,租赁等5.87万亩(详见附件2)。2018-2020年具体任务根据省级安排的试点面积和我市各地实际情况再另行分解下达。
二、严格遵循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功能,整体调控、分步实施,推动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促进重点区位内森林资源质量、生态服务功能持续提高,维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2.自愿公开原则。遵循“自愿、有偿”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3.优先赎买原则。一是区位优先,即优先赎买高铁、高速公路及303快速通道、轻轨沿线200米范围内的一重山商品林;二是权属优先,即个人所有、合作投资造林等非集体权属的林木优先赎买,集体权属的次之,确保林区稳定;三是起源优先,即起源为人工林优先赎买,以切实保障林农生产积极性;四是树种优先,即优势树种为杉木、马尾松的优先赎买,赎买后改造为针阔混交林,提升整体生态功能。
三、加强组织领导
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是系统工程,其政策性、法律性强,涉及面广,利益关联度高,情况错综复杂,需要跨部门、按层级协同推进。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共建办、绿发集团等为成员单位的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将辖区内承担的试点任务进行细化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把试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倒排工作进度,加大人力、财力等各方面投入,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按时完成改革试点任务,按时提交改革成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共同推动试点工作的落实。
四、强化督促检查
1.制定考评办法。将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工作,列入市政府2017年“三沿”环境整治和景观建设工作考评,严格按照《2017年“三沿”环境整治和景观建设工作考评办法》(南共建办〔2017〕5号)要求,按照“一月一通报、每季度一次考评计分、年终一次总评奖励”的方式进行考评。
2.定期开展督查。每季度对改革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及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改革目标顺利实现。各县(市、区)要在每季度末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所需要协调的重大事项、取得的阶段性改革成果和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做好分析总结并报送市政府。
3.及时上报材料。3月底前武夷山、建阳、顺昌3个试点县要上报前期试点工作总结(附小班一览表和付款凭证),并将相关合同(协议)、产权变更凭证等资料整理成册;其它县(市、区)完成试点方案制订并以政府名义分别上报省财政厅、林业厅,抄送市财政局、林业局。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重点区位商品林收储任务(详见附件2)。
五、积极筹措资金
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工作需要资金量大,各地要将改革专项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改革资金持续投入。改革资金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植被恢复费分成部分可用于赎买等改革试点。各县(市、区)要通过政府基金收入、银行贷款等手段,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投入,确保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六、落实后续管理
1.落实管护责任主体。重点生态区位内的商品林赎买后,确认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归由国有,由当地政府交由县级国有林场或其他国有森林经营单位进行统一经营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实行集中统一管护,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将租赁、置换、补助的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与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的管护结合起来,由乡镇聘请护林员划片区进行统一集中管护。
2.建立公益林储备库。重点生态区位内的商品林通过赎买、租赁、置换等改革后,要及时建立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并按生态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建设项目使用生态公益林地“占一补一”等政策规定,在维持生态公益林总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及时调整为生态公益林。
3.制定后续管理机制。赎买后重点生态区位内的商品林应根据林分状况,制定适宜的经营管理措施。对针叶纯林,适时采用抚育间伐、择伐、林下补植乡土阔叶树等营林措施,逐步改培成针阔混交林或以阔叶树为优势树种的林分,改善和提升其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对适宜发展林下种植的,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科学发展林下经济。
附件:1.南平市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南平市2017年度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收储任务分解表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南平市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
赎买等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许维泽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黄书荣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陈 超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正处长级)
朱金生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正处长级)
卢善土 市林业局局长
章建华 市共建办主任(副局长)
冯开猛 市绿发集团董事长
具体日常工作由市林业局负责牵头协调。
附件2
南平市2017年度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收储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
改革方式 |
合 计 |
赎 买 |
租赁等其 他方式 |
备 注 |
|
全 市 |
83600 |
24900 |
58700 |
|
|
延平区 |
13500 |
2500 |
11000 |
|
|
建阳区 |
11000 |
3500 |
7500 |
在继续完成前期省级试点任务的基础上,今年追加赎买1000亩。 |
|
邵武市 |
9000 |
1000 |
8000 |
|
|
武夷山市 |
13300 |
8700 |
4600 |
在继续完成前期省级试点任务的基础上,今年追加赎买1000亩。 |
|
建瓯市 |
4000 |
1000 |
3000 |
|
|
顺昌县 |
14300 |
3700 |
10600 |
在继续完成前期省级试点任务的基础上,今年追加赎买2000亩。 |
|
浦城县 |
5000 |
1000 |
4000 |
|
|
光泽县 |
6500 |
1500 |
5000 |
|
|
松溪县 |
3000 |
1000 |
2000 |
|
|
政和县 |
4000 |
1000 |
3000 |
抄送:省财政厅,省林业厅。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