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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 培育发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7/06/21 7.3k 阅读 102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南平市培育发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培育发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培育发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17﹞37号)精神,把农村污水垃圾治理作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体系,提高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水平和效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主要目标

今年全市启动81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20个;全市所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最迟在2019年底前全部投入运营,力争能快则快。推动农户标准三格式化粪池分户处理,今年新建改造村庄三格化粪池61538户,2018年计划新建改造6.5万户,2019年计划新建改造6.5万户。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两个全覆盖”:一是今年通过新建垃圾转运站或购买垃圾压缩清运车的方式,完成48个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建设,实现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全覆盖,二是实现村庄垃圾常态化治理全覆盖,今年全市所有村庄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实现全覆盖, 2019年全市所有村庄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吸引社会资本以PPP工程包或购买服务的模式投入农村污水垃圾治理,2017年,各县(市、区)都要推出1个以上工程包。到2020年,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市场主体规模明显扩大,社会资本投入显著增长,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形成全面开放、政策完善、监管有效、规范公平的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市场体系,农村污水垃圾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二、主要措施

1.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模式,生活污水总量、水质标准参照《福建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试行),处理工艺宜选择人工湿地、复合生态槽等运营费用低、易维护管理的工艺。处理规模1000吨\日以上(含)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一级B排放标准,县(市、区)政府要根据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数量、分布情况、处理工艺等实际,将已建和未建的捆绑打包,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实行厂网一体投资和运营。按照“捆绑招标,分开实施,统一建设,各自监管”的原则,推进生活污水垃圾处理PPP项目。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PPP项目初步计划捆绑一个工程包,省、市确定的2017年各县(市、区)乡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建成20个),由各县(市、区)按原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年底完成任务。其余未建18个和所有已建的改扩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由市本级统一捆绑打包,组织PPP招标,政府购买服务费用由各县(市、区)政府承担。未上报的新建项目由各县(市、区)自行按PPP模式推进。

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一是地处乡镇周边的村庄,生活污水尽量通过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二是人口比较少的村庄和分散的农户,可采用自建标准三格化粪池就地分散处理,尾水排入田地、山地、氧化塘。

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是距离城区较近的乡镇或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偏远的乡镇村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就地按无害化卫生填埋方式处理。二是“万人保洁”制度全覆盖,完善卫生保洁管护长效机制。以建制村为单位,建立专职保洁队伍,制定保洁制度,开展日常清扫、清运与保洁,做到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化、常态化。村庄原则上按每400人配备1名保洁员。三是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以县(市、区)为单位,采用PPP模式,引入国企或专业企业参与环卫清扫和垃圾中转,处理设施的运营和管护。延平区、顺昌县和浦城、政和、松溪3县生活垃圾处理PPP项目,分别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和浦城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费用由各县(市、区)政府分别承担。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共建美丽南平”宜居环境建设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大推进力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县(市、区)主体责任、乡(镇)负责实施、村庄具体落实”,从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村干部-村主干,层层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具体项目清单,排出进度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纳入政府创业竞赛考评。住建局、共建办、文明办、发改、财政、环保、农业、水利、卫计、移民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相关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标准指导和示范带动,规范项目建设的实施和管理,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安全水平。

2.落实资金保障。落实财政奖补机制,确保“有钱保洁”。即通过“一事一议”或完善村规民约等方式由村民缴交卫生保洁费,按农村常住户每户每年缴交60元到位后,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30元给予奖补(其中市本级10元、县(市、区)级20元),市财政建立包括“万人保洁”在内的共建美丽南平专项奖励资金,同时,进一步整合发改、住建、国土、水利、环保、农业、旅游等部门各个渠道的项目资金,用于农村新建改造三格式化粪池,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垃圾转运站建设或购置压缩中转车的资金补助,市本级、各县(市、区)按省级补助标准1:1:1配套到位。

3.强化督查考评。完善“万人保洁工作”市、县、乡三级考评体系和奖罚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共建办要加大考评力度,扩大考评覆盖面,采取“双随机”办法,加强“每月一考评、每季一奖罚”。三级考评要覆盖到所有建制村,延伸到自然村。要严格兑现奖罚,对推动工作不力、考评成绩连续后位的进行约谈。市共建办负责组织对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共建美丽南平工作总评成绩,未能完成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的乡镇不得参加生态村镇、文明村镇、卫生村镇等评比。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