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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

2019/03/10 1.2w 阅读 388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健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8〕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重要性

自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计划生育家庭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一些家庭由于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居住条件、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特殊困难。各县(市、区)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不断完善政策,建立健全机制,细化帮扶措施,着力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解难事、办实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市、区)要制定更加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精心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

二、严格落实,确保省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标准补助到位

从2018年1月起,对全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49-59周岁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10元;60周岁及以上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10元。属低保家庭的,49-59周岁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00元;60周岁及以上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00元,新增部分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健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8〕96号)抓落实,各级卫健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各项扶助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汇集合力,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承担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整合政策资源,制订具体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取得实效。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让社会各界更多关注和参与扶助关怀工作,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从精神困境中尽快解脱出来。要充分发挥卫健、医保、民政、计生协会等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购买保险,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救助力度,开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开展多层次养老服务,完善计划生育“双岗”联系人制度,探索实行监护人制度,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心理慰藉工作。链接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帮扶活动,扩大帮扶人群,丰富帮扶措施,提升帮扶效果。要动员计生协会理事、会员、大学生、志愿者等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结对帮扶。同时,各县(市、区)要注重加强舆论引导,把握好宣传方式,既要主动宣传相关政策和工作推进情况,又要尊重特殊家庭的隐私,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回应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良好环境。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